第509章 命运多舛的野猪_重回1986小山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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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09章 命运多舛的野猪

  第509章命运多舛的野猪

  半夜时分,大雨就停歇了,朝阳初升,耀眼的光芒洒落大地,使得雨后的树叶,更显绿意。

  人走在林子里,树叶因为晃动,使得上面残留的水珠洒落而下,染湿了高明程的头发和衣服。

  但他没有在意,继续爬山。

  黑虎和精灵跑在前面,努力的嗅着野猪的气味,可惜,大雨将气味冲刷了不少,因此需要更努力才能够寻找到。

  不过野猪不是死物,而是活物,它们会根据四季不同,更换生活地方,一般而言,在春季时,会在干爽有茅草的地方生活;夏天则喜欢在山脊上生活,因为这里通风透气蚊子少;秋季就喜欢在潮湿有小河流的地方;冬季大部分会选择靠山顶的位置,或者在半山腰有草多的地方搭窝。

  野猪在白天时,会在山林里活动,但最多的,还是在昼夜活动,尤其是下山偷吃农作物时,往往是半夜下山,等村民发现地里的菜被啃食后,已经是第二天的白天了。

  不过昨天下午到上半夜,都是暴雨,因此野猪躲在窝里休息,但下半夜时,饥肠辘辘的野猪们,就开始觅食了。

  清晨第一缕阳光洒落大地时,大部分野猪已经吃饱,也在山里留下它们新鲜的气味和粪便。

  在嗅觉这一块,狗狗们完胜人类,哪怕高明程五感敏锐,也不敢说自己的嗅觉比黑虎好。

  高明程跟在两狗的身后,大约过了二十多分钟,两狗突然变得激动起来,朝一处茂盛的草丛跑去。

  高明程见状,就知道黑虎和精灵肯定是闻到野猪的气味了。

  于是他握紧手中的标枪,紧跟而上。

  又走了四五分钟左右,高明程透过一处灌木丛,看到一只老母猪领着几只小猪,在洼地里喝水。

  这是一处低洼地带,昨天的一场暴雨,使得水位上涨,宛若一个小池塘了。

  虽然已经找到野猪的踪迹,但高明程难免有些失望。

  老母猪不好吃,至于小猪,虽然口感好,但个头太小了。本着可持续发展的理论,小猪还是留它一条小命,等长成大猪后,再来收割。

  高明程悄悄地后退几步,打算撤退了。

  但就在这时,从对面林子里,又跑出来几只野猪,这几只野猪都是成年野猪,看着有个百十斤一头!

  高明程眼睛一亮,心想,就你们了!

  他握紧手中的标枪,寻找着投掷的机会。

  那几头野猪从林子里出来后,也来到水边准备低头喝水。

  许是山中没什么天敌了,这几头成年野猪不如那头带崽的老母猪警惕,大大咧咧的低头喝水起来。

  标枪的枪头经过打磨,两边的刀刃在阳光下闪过一抹白光,看着就锋利异常。

  高明程将标枪举起,瞄准方向后,手中的标枪如疾驰的利箭,当短促的破空声响起时,标枪已经携带着巨力朝着其中一头野猪的头部而去。

  “嗖!”地一声,只眨眼的瞬间,标枪已经精准的刺进那头野猪的头部了!

  高明程如今的身体素质,比起之前,又要更进一层,他这一枪投掷而出,竟是直接将野猪的脑袋穿透!

  倒霉的野猪一命呜呼时,其他的野猪终于察觉到危机,纷纷逃窜而去。

  高明程倒也没有再出手了,只是有一头小猪命运多舛,其他的兄弟姐妹,都跟着母猪跑掉了,它竟然跑错方向,从而掉进洼地的淤泥里了!

  看它大部分身体都陷进淤泥里,狼狈的挣扎着,高明程沉默了。

  但野猪的逃窜,却激发了黑虎和精灵的凶性,它们一面狗吠,一面追了上去。

  只是到底失了先机,没能追上,不过还有一个落单的,于是黑虎也朝洼地中间跑去,它的体型比那头野猪稍微高一点,倒是没有陷进去,然后一口咬在野猪的脖子上,结束了它的挣扎。

  精灵也不甘示弱,马上冲了上去,可惜淤泥太滑,它还没有冲过去,就先摔了一跤,啃了一嘴的泥巴。

  眼看着黑虎和精灵都成了泥巴狗,高明程忍不住哈哈笑了。

  得了,本来还想放小野猪一条猪命的,谁知这头野猪这么不走运!

  高明程从灌木丛后走出,大步朝洼地走去。

  当他走进洼地时,整个小腿都立即陷进淤泥中,当他抬起脚时,塑料鞋底上已经粘上厚厚地泥巴了。

  他没管鞋底的泥巴,继续朝洼地中间走去,手起刀落,利落的解决了还有一口气的小野猪。

  他拎起野猪,直接在浑浊的水里摆动着,将体表的泥巴清洗干净。

  黑虎和精灵已经挣扎着跑到岸边了,只是看着依旧狼狈,黑虎本是一身的黑毛,这会儿大半边身体都是泥巴了。

  高明程把小野猪放在岸边的草地上,然后招呼黑虎过来,让黑虎站在水边,就这么用水给它把身上的泥巴洗干净。

  这洼地的水经过这么一番折腾,早就浑浊不堪了,但洗一洗,也比身上挂满泥巴的好。

  把黑虎洗干净后,高明程又给精灵洗了下。

  精灵算是出师未捷身先死,一口猎物没咬到,就先摔了个狗吃泥!

  “汪汪。”精灵的叫声中,都流露出深深地委屈和遗憾来。

  “哈哈,傻狗,到一边去甩水去!”高明程乐不可支,轻拍了下精灵的狗屁股,示意它到一边去。

  精灵还算听话懂事,跑到一边去,然后猛的甩动起来,将身上毛发中的水分都甩掉了。

  趁着精灵甩水的时候,高明程已经来到洼地的另外一边,将深深刺入野猪头颅的标枪拔出,然后将野猪直接扛在肩膀上,凭着感觉估摸这头野猪有个一百二三十斤左右。

  等走到丢小野猪的地方,他又弯腰将小野猪捡起,这头小野猪不大,应该是刚出生两三月左右,估摸着也就二三十斤吧。

  野猪死后,得尽快开膛破肚,将内脏取出,不然会臭膛。

  如果是平常人,那么最好原地开膛破肚,将内脏能拿的拿走,不能拿的舍弃,然后尽快带着好肉下山去。

  但高明程仗着身体素质好,下山速度飞快,因此在山里猎到野猪后,从来没有在山里开肠破肚,而是直接扛着野猪下山去处理。

  这次也一样,他一边肩膀扛着一头野猪,一只手拿着标枪和小野猪,领着两狗飞快的下山去。

  山路崎岖,泥路湿滑。

  高明程倒是走的又快又稳,就是可怜了两狗,今天可能真是时运不济,途径一处陡峭的山坡时,就连一向沉稳的黑虎,竟然也摔了一脚!

  好吧,之前身上的泥巴算是白洗了!

  “黑虎,精灵,小心点!”高明程招呼一声,依旧是走的又快又稳,两狗无奈,只能继续跟上。

  于是等到下山后,两狗又都成了泥巴狗了。

  只是高明程也没再笑话它们了,因为那是五十步笑百步,这会儿他自个儿也没好到哪里去!

  上山时,头发和衣服,就被树林里的水珠打湿了,后来扛着野猪下山,野猪身上的泥水和血水顺着他的身体滑落,让他也变得狼狈不堪。

  高明程把野猪放在自家院子里,就去喊帮手来处理了。

  他把张成远和陈家人都喊来了,人多力量大嘛,反正到时候每家给点猪下水和骨头,这样大家都高兴。

  有人帮忙处理野猪后,高明程就拿着换洗的衣服去了小富山脚下的池塘洗澡了。

  这个池塘也不算小,能够养鱼,也能够在干旱时挑水浇果树。

  可能放了不少鱼苗的缘故,高明程在洗澡时,竟是觉得有鱼碰撞到他了,于是迅速的探手一摸,竟是捉到了一条翘嘴鱼!

  看到这条足足有五斤重的翘嘴,高明程脸都黑了!

  他买的鱼苗中,并没有翘嘴,因此这条翘嘴鱼是野生的鱼,不知道是水中携带的鱼卵孵化而成,还是春汛时涨水出现在池塘里的,总之翘嘴的出现,令高明程很不爽。

  为什么呢?因为它和黑鱼一样,都属于肉食性鱼类,并且性情凶猛,反应迅速,具有很强的攻击性。

  刚才高明程感觉到的碰撞感,就是翘嘴在攻击他。

  不过因为翘嘴的身体细长而扁平,下颌急剧上翘,上颌短而平,因此虽然是食肉性鱼类,但并不能咬伤人。

  高明程看着手中的翘嘴,想着它这五斤的体重,都是无数小鱼小虾喂养而成的啊!

  心痛之下,他将翘嘴朝岸边扔去,翘嘴离水后,不停的蹦跶挣扎着,但它悲惨的命运并没有因此得到改变。

  高明程不再继续洗澡,而是感受着有无鱼类在攻击自己,若是有,那是下手就捉,绝不含糊。

  他在水中摸鱼,很快就摸到不少鱼了,不过很多鱼都被他又放回水里了,因为那些都是放养的草鱼、鲢鱼、雄鱼等,这些鱼的个头还不算特别大,他是打算留到过年时,再下网捞出来享用的。

  倒是黄丫头、翘嘴、鲫鱼、鳑鲏鱼和虾虎鱼等,就被他给丢到岸边了。

  鳑鲏鱼其实不好吃,个头又小的很,但是呢,它挺漂亮的,红蓝相间的鱼鳞光闪闪,可以养在水里欣赏。

  如果吃的话,它是带一点苦味的,不过吃的时候,放点白糖和香醋,味道就会好一些。

  高明程留下它们,是为了养在水里给小旭旭看的,也是因为这种鱼是野生的,长不大,那么留在池塘里,用处也不大,既然撞到他手里了,就是命该如此了。

  担心鳑鲏鱼在岸上太久会死,高明程匆匆洗完澡,换上干爽的衣服,用一片芋头叶子将那些鳑鲏鱼给装起,又装了点水,保证它们不死。

  至于其他的鱼,抱歉了,没这个待遇。

  高明程拎着一堆鱼回去时,小野猪已经洗了个热水澡,褪干净毛了!

  是的,今天决定给小野猪褪毛,因为家里的盆子,足够浸泡小野猪,用热水一烫,再用刮毛刀一刮,猪毛就顺着刀刃掉落而下,露出嫩嫩的猪皮了。

  小野猪的肉嫩,皮也好吃,是一道难得的美味佳肴,要不是它自个儿命运多舛,高明程都决定放它们一条生路的。

  至于那头大野猪,就没有洗热水澡的待遇了,只能享受剥皮,皮一剥,里面的猪肉除了瘦点外,和家猪也没有多大的区别了。

  高明程把鳑鲏鱼放进水盆里养着,然后也动手参与分解猪肉,这次的野猪,除了送亲朋的部分,其余都拿来卖,能赚点钱算点钱吧!

  至于小野猪,就自家享用了,总共才二三十斤,去毛去内脏后,也没有多重了。

  等把一大一小两头猪都处理好后,已是上午十点了。

  还是老规矩,高明程给两家都送了一些下水和猪骨。

  张成远和陈大松父子,本来就拿了工资要替高明程干活的,现在还能得一些东西,也是心满意足。

  高明程把野猪肉、鸡蛋、鱼和菜等东西,都装上拖拉机的车斗,然后对陈多福说道:“等天气好了,你把我那些还没有完全晒干的药材搬到院子里晒干,然后蜂箱的蜜也该摇了。我今天要去县里,过几天再回来。”

  陈多福点头应着:“好。”

  蜂箱里的蜜已经满了,是该摇蜜了。这次摇蜜过后,如果山中蜜源不足,就得等好几个月后,才能够再次摇蜜了。

  把事情交代清楚后,高明程又给三狗留下足够多的猪肉,并且张成远家和陈大松家吃剩下的猪骨头,也可以给三狗吃。

  高明程摸着大黄的脑袋,又摸了摸两个小黑团子,对身边的陈大松交代道:“这小狗崽一般是十天后,就会睁眼了,现在已经过去六天了,你数着日子,如果十天后还没有睁眼,伱就用湿毛巾给它们擦一下眼睛。”

  陈大松点头应着。

  高明程去县里后,这三狗大部分时候都是跟他睡一屋的。

  他睡眠沉,有了三狗陪伴,鸡舍有什么风吹草动,也能够第一时间得知。

  另外,小富山毕竟偏僻,他一个人住在那儿,有时候心里也发毛,身边有狗陪伴,也是一件好事。

  把该交代的都交代完毕,高明程就开着拖拉机,朝老村而去。

  下车后,又是提着两块猪肉送人,一块给细奶奶家,一块给自家爸妈。

  细奶奶热情的留他吃饭,但被他拒绝了。

  趁着还有时间,肯定是回县里吃饭呀,几天不见,他还怪想小旭旭的。

  鳑鲏鱼好玩的很,小时候自己能玩很久,等玩死了,就直接烤熟了吃,现在嘛,轮到他养着鳑鲏鱼给自己儿子玩了!

  漂亮的热带鱼,咱没有,但漂亮的野生鱼,咱管够!

  亲吻指尖蛮文艺的,买了音乐剧《致青春》的票,于是今晚去剧场看剧了。

  这剧属于八桂大歌,讲述上海青年支援广西柳州工厂建设的故事,本来挺好的,我都脑补一个年代剧出来了,感觉多查资料,就能写了!

  结果!我想看的是工厂的剧情,比如工厂的技术问题得到解决,生产出优秀的产品投放市场,市场反响好之类的。

  但是故事居然大篇幅描述男女主人公的爱情,反复拉扯感情,真是无聊透顶,尤其是对于我这种女频出身的作者来说,什么爱情拉扯的桥段我不熟?

  最后孩子表示无聊看不懂,我也无聊,于是中途退场了~~o(╯□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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