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章 7_前朝余孽只想卖烧烤
笔趣阁 > 前朝余孽只想卖烧烤 > 第10章 7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第10章 7

  【与君相逢,三生有幸】

  呃,接头失败,貌似不是“老乡”。

  不是楚溪客多心,而是这个小美人看他的眼神确实不太一样,像是认识了很久似的,仿佛看透了一切。

  真不是穿书的?

  楚溪客正要再问,就听监考官轻咳一声:“作答期间,不得交头接耳。”

  他连忙转回身,露出一个老实人的笑。

  年轻的监考官不知怎么的红了脸,略显尴尬地把视线转向别处,低声说:“快些吃吧,免得没有时间作答。”

  楚溪客这才发现,整个考场只有他和后面的小美人一个啃鸡爪,一个吃鸭脖,其他人都在埋头苦写。

  楚溪客连忙把鸭脖丢进嘴里,一边飞快地嚼着,一边唰唰唰写了起来。

  这一场只考策论,题目是《大学》中的一句话:“心诚求之,虽不中,不远矣。”

  这句话结合上下文的意思是:“(治理国家的人)内心真诚地去了解百姓的愿望,即使没有完全切合也距离不远了。”【注】

  题目要求根据这句话结合时政展开来谈,说白了就是写一篇八百字以上的议论文。

  虽然题目一样,但是每个人的切入点都不同,这也是为什么监考官看到他和后面的小美人说话不会怀疑他们作弊,因为这个时代考的不是八股文,作弊也没用。

  比如,有人看到这个题目想到的是家乡的旱情,有人想到的是田亩赋税,楚溪客首先便想到了廊桥美食街。

  当初,他修建美食街的初衷就是为了不让东门一条街的摊贩被打为“商贾”,不然孩子会失去在官办学堂读书的资格,更不能考科举。

  紧接着,他又想到了奶茶店。

  一间小小的奶茶店,不仅能让他自己赚到钱,还能为至少三个人解决就业问题,让三个家庭增加收入,令至少三名孩童接受教育。

  长安城一百一十坊(市),哪怕奶茶店只能开上五十个,惠及到的员工就有一百五十人。这还不包括仙草园中种植仙草、熬制原料、负责杂活的帮工,以及几百名跑腿小哥。

  这些人因为奶茶店过上更好的生活,有了更多的钱购买粮食、布匹、房屋,被他们照顾生意的那些农民和工匠也就有了更多收入来源。

  这是一个良性循环。

  这样看来,商业本不该是低贱的,商人的子女也应该有资格接受更好的教育,培养君子之风,这样他们才能反过来为国家做贡献,为百姓谋福利。

  综上,商人也是子民中的一部分,了解到他们的诉求,解决他们的问题,也是治理国家的人需要考虑到的。

  ——写到最后,楚溪客还不忘扣题。

  说起来也是幸运吧,按照他的水平,跟这些苦读十几年的学子根本没法比,好在《大学》是他的启蒙读物,被姜纾监督学了整整一年,早就背熟了,也有了很多自己的思考。

  再加上钟离东曦这些天带着他反复练习策略格式,揣摩出题者的心思,楚溪客原本的三分水平,此刻竟发挥出了七八分。

  不过,也不完全是幸运。他扎根市井的经历,乐于让利的心性,兼济天下的志向,这些才是真正支撑他写出这篇文章的内核。……

  楚溪客想说的话越来越多,越写越走心,越写越专注,手里的半截鸭脖没有吃完,散发着鲜香的气味,他却顾不上再啃一口了。

  这种状态十分玄妙,仿佛进入了一个无人之境,他能看到的只有眼前的答卷,头脑高速运转着,灵感源源不断地汇于笔端。

  直到锣声响起,考试结束,楚溪客才猛然间从那个玄妙的境界脱离出来,这才察觉到手腕酸疼,后背也出了一层汗,只觉得酣畅淋漓。

  楚溪客飞奔出考场,迫不及待地想跟钟离东曦分享一下。

  没想到,钟离东曦身旁多了一个高大的男人,两个人正愉快地交谈着。

  楚溪客头顶的小呆毛顿时警惕地竖起来,举着半截鸭脖就跑了过去:“东曦兄,吃鸭脖吗?”

  不等钟离东曦回答,楚溪客就把被他啃剩下、在桌子上放了一个多时辰、又冷又硬还沾了一丢丢墨汁的鸭脖塞进了钟离东曦嘴里。

  罚一下钟离东曦,顺便宣告主权,一举两得。楚溪客机智地想着。

  钟离东曦纵容着他的小性子,就那么毫无形象地咬着半截鸭脖,抚平他翘起的小呆毛。

  楚溪客暗搓搓检查了一下,熏香是平常就在用的,衣裳也是自己喜欢的风格,目光一心一意放在他身上,没有丝毫心虚或心猿意马……

  嗯,一级警报暂时解除。

  “月余不见,小郎君越发有趣了。”含着笑意的声音响在身侧。

  楚溪客扭头一看,这才发现,刚刚和钟离东曦说话的人他也认识,是当初在猎宫帮过他的林一郎!

  今日,林一郎没有穿金吾卫的甲胄与头盔,而是束着头发,戴着银冠,穿着套极显身材的红色劲装,如同满身贵气的世家公子一般,难怪他没认出来。

  说起来,能被选入金吾卫的,的确十有七八是世家公子。

  “确实许久不见林一哥,差点没认出来,是升了官吧,不在平康坊了?”楚溪客连忙扬起笑脸,同时挡住钟离东曦……嘴里的半截鸭脖。

  林一郎体贴地装作没有发现楚溪客此刻的尴尬,爽朗一笑:“升官没有,只是回了趟老家,接了个人过来,往后还要麻烦小郎君多多照应。”

  楚溪客好奇道:“莫非是林一哥的阿弟?”

  “不是。”林一郎笑着摇摇头。

  “是。”一个清凌凌的声音插过来。

  两个人对视一眼,林一郎唇畔的笑意染上几许宠溺,刚刚走过来的小美人却不满地瞥了他一眼,有些傲娇的样子。

  林一郎笑意加深,习惯性地接过他手里的书箱,还软下嗓音解释:“想着去门口迎你的,刚好在这里遇到小郎君,便多聊了两句,可是走累了?”

  “乱讲什么,我又不是纸糊的。”

  小美人小声埋怨一句,却很是心安理得地把书箱递给他,然后把暗格里那根楚溪客友情赠送的鸡爪拿出来,认认真真啃干净。

  林一郎看看钟离东曦手里那半截鸭脖,再看看林淼嘴边的鸡爪,不由笑道:“看来,小郎君跟我家阿淼已经见过了。”

  还交换了小零食。

  楚溪客也觉得好巧,上千名考生,他就认识了这个额头长着花钿胎记的小美人,没想到居然是林一郎的……呃,阿弟,还是什么?

  “未婚妻。”

  林一郎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,眼神都是柔软的:“我家乡的风俗和长安不太一样,娃娃能顺利活过三岁就要定亲,不限男女。”

  楚溪客惊奇道:“这么小就定亲的话,如果长大后反悔了怎么办?”

  他纯属好奇,没想到刚好戳中林一郎的痛脚。

  林一郎眼含哀怨地看向身旁的林淼,长长一叹:“我也想知道怎么办啊!”

  林淼淡定地避开他的目光,对楚溪客道:“与君相逢,三生有幸,我叫林淼。”

  楚溪客一下子愣住了。

  林淼?!

  那个从小山沟走出来的天才少年,只因姜纾在他幼年时救过他一命,便始终坚定地站在主角受身边,助主角受完成大业,稳定政局,藩镇挑衅无人带兵,他便弃笔从戎,一举收复三大重镇!

  林淼是唯一活到主角受登基的“主角团”成员,年仅一十岁就被破格提拔为一朝宰辅,却在一年后突然吐血暴毙。

  是了是了,《血色皇权》中对林淼的描述是:“身世神秘,貌若天人,雌雄莫辨。”

  在此之前,楚溪客一直觉得“雌雄莫辨”不是什么好的形容词,因为他第一反应就是那种阴柔古怪不咋好看的人设。

  直到看见眼前的林淼,原来,雌雄莫辨也可以是这般清新脱俗、温和而又不显阴柔的风格。

  楚溪客压下心头的惊讶,心情复杂地回应他的话:“我是楚溪客,也很荣幸能和你……嗯,相逢。”

  真不知道,这对林淼来说是幸还是不幸。

  林一郎笑道:“相逢就是缘,总归要等成绩,我在旁边的聚英楼订了雅间,不如一道用个便饭?”

  楚溪客看向钟离东曦:“东曦兄有别的安排吗?”

  钟离东曦看出他对林淼有兴趣,想要成全他,又忍不住有些吃味,一时间没有说话。

  真是风水轮流转啊!

  楚溪客偷偷笑了一下,很是宠溺地抓住钟离东曦的手,介绍道:“这是我的未婚夫,钟离。”

  钟离东曦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被安抚好了,大度地说:“那便叨扰一位了。”

  林淼的视线在两个人交握的手上扫了一圈,水润的眸子里再次透出那种仿佛看透一切的神色。

  那种奇怪的感觉又浮上楚溪客心头。

  林一郎极善交际,哪怕钟离东曦这样冷情冷性的人,他也能三言两语称兄道弟。

  相比之下,林淼对钟离东曦的态度则是淡淡的,明显就是不想有什么瓜葛的样子。

  不过,他对楚溪客倒是十分随和,会主动跟楚溪客说话,还介绍起家乡的风土民情。

  看着两个人相谈甚欢的样子,林一郎很是欣慰:“我还担心阿淼来了长安交不到朋友,没想到和小郎君倒是投缘。”

  楚溪客笑眯眯道:“没瞧见我在拼命巴结阿淼吗,将来一起在太学读书,还要抄他的作业呢!“

  林淼噗嗤一笑:“你果然不太一样了。”

  又来了,又来了,那种怀疑对方是“老乡”的感觉又来了。

  楚溪客俏皮地挤了下眼,套路他:“别装了,我知道你知道那句暗号是什么,你故意不想跟我相认是不是?”

  林淼缓缓一笑,眉心的花钿仿佛有光晕闪过:“原来那是一句暗语么,我应该答什么——‘宝塔镇河妖’?”

  楚溪客更为惊奇:“你怎么连‘宝塔镇河妖’都知道?”

  林淼学着他的样子挤了下眼:“小郎君不妨猜猜,我为何能知道。”

  两个人便你看着我,我看着你,彼此试探着。

  俩人一个十八,一个十六,皆是眉眼精致,目光清澈,带着诚挚的少年气和对俗世的好奇心,一看就是家里好好养着的。

  这样的两个人,如此“含情脉脉”地对视,这画面……还挺美。

  钟离东曦和林一郎顿时有些酸溜溜的,一人拽一个,把他们分开了。

  吃饭的时候,两个大男人亦是默契地坐在一起,把楚溪客和林淼隔绝开来。

  这边,钟离东曦垂着眉眼,给楚溪客布菜。那边,林一郎的醋味更明显些,直接把林淼按到胡椅上,挡住他看向楚溪客的视线。

  楚溪客和林淼便隔着“崇山峻岭”交换了一个眼神,双双失笑。

  仿佛旧友重逢,默契而温暖。

  楚溪客暗自回忆起书中的剧情。

  《血色皇权》中关于林淼的内容不多,楚溪客印象最深的是关于他的死。林淼死后,主角受痛失最后一位挚友,变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。

  他的死讯传入幽州,即便作为敌对方的五公主也不禁感叹,国朝痛失一位治国之士。

  当晚,一位名叫“李焱”的幽州将领突然出走,带着数万将士闯入皇城,抢走林淼的尸身,不知所踪……

  此刻,楚溪客看向林一郎,状似随意地问:“一直‘林一哥、林一哥’地叫,还不知道林一哥的学名是什么?”

  林一郎笑笑,说:“倒是我的失误了,一直没告诉小郎君——我入伍之时随母姓写了个‘林一’,实际姓李名焱,幽州人。”

  楚溪客心头一紧:“哪个yan?”

  “三火之焱。”

  楚溪客暗自叹息,果然是他。

  《血色皇权》中虽然没有直接说,但通过作者透露出的蛛丝马迹,那个“李焱”后来似乎是战死了……

  眼前的饭菜突然就不香了。

  当初那种担心钟离东曦,担心姜纾,担心楚云和的感觉又回来了。明明都是这么好的人,明明拥有这么多把酒言欢的美好回忆,倘若最后当真只留下他一个人,楚溪客自认没有主角受那么强大心脏,可以在漫长的余生中独自忍受孤寂与思念。

  “我以为你会告诉我另一个名字。”林淼突然说。

  楚溪客一时没明白他的意思。

  “我听说你原本姓‘鹿’,刚刚你却说姓‘楚’——已经不一样了,不是吗?”林淼又说。

  楚溪客精神一振。

  是的,已经不一样了,他不是主角受,也不是鹿鸣,他是楚溪客,是有家有爱人有猫猫还有事业的楚溪客,主角受走的路他不会走,身边人遭受的厄运他也在努力改变。

  他已经在做了,就没什么可害怕彷徨的了。

  于是,楚溪客露出一个洒脱的笑,说:“我很高兴,你能来考太学。”

  原书中,林淼为了帮主角受做事,一直像个隐形人一样站在阴影处,根本没有读书考科举,这也是他在成为宰辅后最被百官诟病的地方。

  林淼回以一笑:“但愿我们都能考中。”

  “中了!中了!”

  一名仆役兴冲冲地跑过来,拱了拱手:“林哥儿高居榜首,给主子道喜、给林哥儿道喜了!”

  紧接着,云浮也出现在门边,神色有些复杂:“咱家小郎君也中了……吧?”

  楚溪客刚刚高兴了一半,又被这个可疑的“吧”字给噎了回去。

  钟离东曦也有些不淡定:“到底是中了还是没中?”

  云浮叹了口气,说:“原本是中了的,小郎君写的文章就连那个古板的国子祭酒都赞不绝口,还当场判为第一名,但是……”

  “但是什么?”

  云浮道:“但是,为了防止有人在答卷上做记号,先生们看的是誊抄过后的答卷,后来金榜贴出来之后,国子祭酒才把原稿翻出来。谁知,他竟在看到小郎君亲笔写的文章后反悔了,要把小郎君除名!”

  钟离东曦一听,顿时知道原因了,一时间无奈又好笑。

  林焱也是一副了然的模样,有些同情地看向楚溪客。

  唯一不明真相的只有林一郎了,愤愤地说:“赵祭酒难不成是为了避嫌?就因为小郎君和姜博士的关系?”

  “你误会了,是因为……别的。”楚溪客抠着手指,一脸心虚。

  请收藏本站:https://www.rmpsw.com。笔趣阁手机版:https://m.rmpsw.com

『点此报错』『加入书签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