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章_穿过骨头抚摸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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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章

  我凝视镜子里这张脸,试图想象我若是个男的,对她兴致大否?答案是,否。

  于是翻出瓶瓶罐罐盒盒,一通涂抹描刷,再问一次,兴致大否?答案是,否。

  垂头丧气,总结到:戴着离异头冠的女人,脸再标致,都让人倒胃口。开水阀,挤卸妆蜜,哗哗洗掉,不费心了,套了条连衣裙,出门。

  七月走京城,七步必流汗。这种天儿我从不正午流连在外,可这人,我推拒不得,也无从推拒,因为我没他电话。

  我越来越确定他会使魔力,而且是远程遥控的那种:五分钟的路,我走得两腿直打漂儿,心脏咣咣撞胸口。

  未见其人,先着其魔。

  他比我先到。

  远远地,就见他坐在台阶一侧,目光直投在地上,后脑勺绕着耳塞,不知道是在他的乐界里神游,还是在对我远程发功。摩托站在离他不远处,破黑破黑的,和白衣战士形成鲜明对比。

  我一步步逼近,他没反应。

  突发奇想,要不要玩下捂眼睛的幼稚游戏?玩吧,既缓解我紧张,也能活跃活跃气氛。

  我绕到他身后,弓下身子,双手盖了上去。

  我等着他的反应。

  他动都不动。

  好久。

  还一动不动。

  我不知道该进该退了,神智也瞬间恍惚起来,又是那气息,我认得:那个下午,我的脸抵在他背上,鼻尖蹭着他的衣服。

  这样敌不动我不动的僵持中,我突然意识到,他不动声色地改了规则,现在游戏已经由“猜猜我是谁”变为“看看谁先动”。可我撑不了多久,这大热天的,还是正午,大太阳下,我保持着一个如此耗力的90度鞠躬姿势。

  认输,还是逞强坚持?

  但我似乎已经没有做选择的时间了,因为身子正在下沉,意识正在渐渐离我远去……

  完全昏迷前我最后一个想法:K,他是不是故意挑下午两点让我中暑啊?

  数小时之后。

  理所当然地,我醒来在一个陌生的地方,发现自己躺在陌生人的床上。回忆一下发生了什么,不难猜测到,这是战士的家战士的床。

  不过战士似乎不在。

  我打量这房间,朴素,非常朴素,简陋但整洁。

  全部家具不超过五件:床,超大,超低;桌子一张,超宽,超长;藤椅一把;竹编小衣柜俩——他衣服可真少,这俩柜子估计也就够装我半季的东西;可与此正相反,让我目瞪口呆的是碟架,五层,横霸了半面墙。这年代估计没多少人仗着互联网不使傻傻去买盘了,这八成是从前的遗留。

  满满一桌的设备充分显示了他的音乐趋向与痴迷程度:合成器振荡器滤波器效果器,鼓机编辑机模拟唱机苹果机,混音台声卡MIDI键盘。外加各墙角大小音箱N只。

  继续打量:麻白色的床单被套,麻白色的椅垫,麻白色的布编地毯,麻白色的窗帘——这房客素得清心寡欲。

  我起身走到窗边,去证实我的猜测——果不其然,这是间平房——窗外不是半空,是个小院儿,带块田地,盈盈生长着月季花,粉红粉红的几大丛。我喜欢月季,本城市花,随处可见,四季皆开,好养活,美艳。苏老有句诗赞得直白:花落花开不间断,春来春去不相关。

  “你醒了?”

  我转头,他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,头发湿漉漉的,皮肤还罩着水雾,看来刚洗过澡。

  “嗯。”我知道自己的脸是烫的——在陌生异性的床上醒来的后果;还有,他穿戴整齐,可我似乎能透过衣服看到他的身体。

  他的脸也红着。洗澡水太烫?可这天儿谁洗热水澡啊。他不说话,走了过来。

  他每近一步,我的腿脚就麻一寸。动弹不得。他的气息也一并涌了过来,我又有点站不住了。我突然怀疑我之前晕过去到底是因为中暑,还是因为离他太近?

  “你中暑了。”他停下说话。

  “嗯。”

  “现在感觉好点没?”

  “嗯。”

  一物降一物。我从小就活泼勇敢,性子刚烈,想当年也是一方小霸王,以大欺小无数回,如今却遇到个神,无声无息地就能制住我。他问我三句话,我只能三个嗯,不得不回答,却也说不出多一个字。

  我不敢看他,偏过脑袋,目光在地面上怯怯扫荡。

  故伎重演,他突然又拉住我的手,他拉着我坐到了他的床边。若不是他的手微微颤抖,我很难相信他不是个老手。

  我们并挨着坐,像俩中学生,放学后坐在操场上那感觉,又萌动,又紧张。

  我低着头,脸猫在头发后面。感谢我有一头用蜂花洗出来的潘婷式长直发,且某人在我躺着时把它放了开来,使它此刻得以垂如屏风般遮住我熟透了的脸。

  这么热的天,他手还那么凉,手指顺着我手背划进我的指缝间,关节硌着我的关节,拇指摩挲着我手背的皮肤。轻如羽毛的触摸,却重如泰山地冲击着我的防线。

  我有点自卑地想把手抽回来,我手背上肉少皮薄,相信对于异性,这手感是非常不好、甚至惊魂滴。我顺势瞄了瞄他的,筋骨和血管浮凸着,性感得不行。

  战士清了清嗓子,谢天谢地,沉闷终于要被打破了。他拨开我的头发,把它们别到我耳后,“上次没来得及问你叫什么。”

  “桑,尚陌。”

  他点点头,“果然……”自言自语。

  “什么?”

  “没什么……呃,哪个shàngmò?”

  “高尚的尚,阡陌的陌。”我头一次这样自我美化地跟人家介绍名字。我从前都是说,和尚的尚,陌生的陌。

  “嗯。”

  “你呢?”我若有所期,看着他。

  “高铮。”答得简洁有力。

  我喜欢这名字,硬朗,如他。

  “你不问我哪个zhēng?”

  “我知道。铁骨那个铮。”

  我以为他会惊讶,可他没有,他会心一笑。他猜得到?他该是以为我是从昨天那三张盘得知的吧?但远不止那三张,他知道从前好多盘的下家也是我么?“其实我们还真有缘分——我昨天才知道老张以前给我找的那些盘,上家竟然都是你。”

  “事在人为。”他倒是一点不奇怪。

  “……什么意思?”

  他没答这话,手握上了我的腕,捏着,“这么细,我都不敢使劲儿。”

  我假装自己丝毫不羞涩,试图挣开他的手,他却不放,我便连他一起拉起来,拖着他走去他的大碟架,一张张一排排地看。他的收藏有点奇怪:一分古典,三分摇滚,六分电子。古典和电子我不听,从摇滚那堆来看,众人梦寐之货色无数,估计经手过这么多尖盘的老张,很多都没碰到过。相比之下,他卖给老张后来又匀到我手里的那些实在不算啥。我忍不住疑惑,“以前那些盘,为什么卖?”

  “缺钱。”俩字吐得干净利落不卑不亢。

  这答案,既在意料之外,又在意料之中。

  他问我,“老张给你的价格都不低吧?性手枪那张英国无府主义的单曲,他多少给你的?”

  “一百吧。”好像。

  他摇摇头哼笑一声,并没说他什么价出的,“跟他那儿花了不少钱吧那时候你?”

  “嗯,零用钱都花这上了。你说说,我要是早认识你,把他这个中间黑商给踢开,咱取个中间价多好,我省,你多拿。”

  听我这样说,他欲言又止地看着我,最后还是没说什么。

  “当时卖掉那些盘,特舍不得吧?”我问他。

  “其实也不是。更年轻的时候听那些,后来不喜欢带内容、有人声的东西了。”

  “嗯,看出来了,”我用眼神指指他桌子,“现在摆弄要么Techno要么Trance了这是。”

  他勾了下嘴角,“那时候以为最浪漫的事莫过于不肯和体制妥协,背叛体制搞革命,不会想到任何软绵绵的东西,不会想到姑娘、爱情……”他垂了垂眼,盯着自己紧握着的我的手,加重了些力道,尔后又抬起头,“现在回想,不论当时是不是浪漫,至少那是种姿态,拥抱反抗的姿态,既不是革命也不是理想。”

  “既然这样,”我也不挣了,便宜彼此占,他的手我也喜欢得紧,“那还留这着这些让人眼馋的作甚,怎么不一股脑全卖了?”

  “舍得卖的都已经卖了。剩下这些,除非哪天不得已,不然应该不会再出了。怎么也留点纪念不是。”

  “那你还把那三张给我?”我转头看他。

  “没事儿。你不是别人。”

  这话我听得很明白。我这脸蛋儿估计已经堪比大红苹果了。

  他又摸我头发,把话说得更进一步,“给你,和放在这里,都一样。”

  我把身子侧靠上碟架,看他。他的嘴巴翘得调皮,内眼角尖得可真漂亮,鼻子挺直如刀背,喉结滚夹着一触即发的隐忍力。

  我的防线还在不在?

  上次的不欢而散,他的愤然离去,我还记着,可我还想再试一次,只不过这次,我是认真的。我问他,“你真没做过?”

  “什么?”他没马上领会我意思,可愣了半刻就了然了,“嗯。没。”

  “……你……缺钱?”

  “嗯。”他自嘲地指指房间,意思说,你也看见了我的简陋。

  “上次,我的话,有点过分,”我把声音尽量放低,放柔,“你别生气了。”

  室温下红晕已散的他的脸,又红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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