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章 我要上天_洪荒之截教赘婿洪荒:截教第一狠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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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章 我要上天

  贾君子想明白利弊得失,先前的担心顿时烟消云散,只感觉念头通达,神清气爽。心中还隐隐期盼着封神大劫早日到来,这样就可以不用辛苦修炼,直接封神了。

  “我说姐夫,你这是怎么了?脸色变来变去的,一阵青一阵红的?”

  “哦哦,没什么,就是想明白一些事。”

  贾君子随口敷衍两句,忽然心中一动,向马元询问道:“马仙长可了解天庭?”

  马元歪着脑袋想了半天,道:“哦,天庭啊,你要不提,我都差点忘了还有天庭了。你打听天庭干什么?”

  贾君子侧目,心中暗暗叹气。

  从马元的反应就可以看得出,现在天庭的存在感到底有多低了。不过,这不正是抄底的好时机吗?

  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。

  与其被动的被人拍死而上封神榜,为什么不在天庭最低谷的时期主动投靠呢?先占个好位置不香吗?

  这么一想,贾君子心中顿时热络起来:“我对天庭向往已久,马仙长在天庭可有熟人,不知道可否引荐引荐。”

  马元瞪大了眼,用看傻子一样的目光看着贾君子:“什么?你想加入天庭?”

  贾君子重重的点头,目光坚定。

  马元劝道:“我辈长生之仙,图的就是个无拘无束,自在逍遥于世间。为什么要入天庭?琐事缠身,误了修行不说,还要受那天条约束,这岂不是自找苦吃。”

  贾君子神往道:“你哪里知道体制里的好处,像你这样天天在外面游手好闲,混吃等死,也不找个正经事做,生活的多没意义,也展现不了人生价值。还是去天庭好啊,虽然忙碌了些,可生活过得充实啊,还能发光发热,为世界和平、稳定做贡献,何乐而不为?”

  “怎么无拘无束、自在逍遥在姐夫嘴里就成了游手好闲,混吃等死了?”

  马元心中有些小郁闷,他嘴巴笨,也说不过贾君子,明明感觉不对劲,可顺着贾君子的思路一想,竟然发现他说的还挺有道理的。

  是啊,这些年是过得逍遥自在了,可就是有些闲得慌,总想找点事做,可又不知道要做些什么。这可能就是贾君子所说的生活没意义,人生没价值吧。

  贾君子继续蛊惑马元:“其实现在投靠天庭正是时候。你想啊,现在天庭有大把的神位空在那,趁着天庭实力空虚,求贤若渴之际,咱们投靠过去,轻轻松松就能获个好位置。否则等以后天庭强盛起来,哪还有咱们的位置?”

  马元被说的有些心动,脸上浮现出纠结之色:“我乃是圣人门下弟子,若是投靠了天庭,受人驱使,岂不是让同门耻笑。”

  贾君子道:“我就问你,天帝和咱们截教的圣人是啥关系?”

  马元:“大天尊本是道祖座下童子,尊我师为兄,我等道门二代弟子见了大天尊亦要称一声师叔。”

  贾君子一拍大腿:“这不就得了,大天尊是咱们截教通天圣人的师弟,说来说去咱们都是一家人。既然是一家人,咱们去天庭效力,谁还敢耻笑?”

  “再说了,咱们混江湖的……不,咱们截教弟子义气当先,一方有难八方支援。现在天庭正缺人手,迟迟不能展开工作,师叔肯定愁的头发都白了。天庭和截教同气连枝,这不正是咱们截教弟子发扬助人为乐、舍己为人精神的关键时候吗?”

  贾君子巧舌如簧:“咱们其实并不是单纯的投靠天庭,而是去帮忙,是去帮助师叔,帮助天庭走出困境,早日行使自己的职能,造福三界,造福苍生。”

  马元被贾君子蛊惑的一愣一愣的,越想越觉得贾君子说的有道理,不知不觉中就被贾君子给洗脑了。

  “没错,姐夫你说的有道理。咱们截教和天庭同气连枝,此时天庭势弱,师叔愁苦,咱们截教弟子不拉一把怎么说得过去?”

  马元是个急性子的人,想到就做,二话不说架起云头就往天上飞,临走之前抛下一句:“姐夫你等着,我这就去面见大天尊,等讨到了好官职,便来接姐夫上天。”

  贾君子面含微笑:“孺子可教也!”

  然而两秒之后,贾君子脸就黑了。

  “尼玛,接我上天?这话怎么听着这么别扭呢。”

  贾君子仰着脑袋干巴巴的望着天,结果等了好几个钟头也不见马元回来。旁边,贾小小也学着贾君子的样子,仰着脑袋在发呆。小家伙正是模仿人的阶段,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做,但就是下意识的去模仿。

  碧云童子好心提醒道:“姑爷,别等了,天上一日地下一年。二老爷这一去,快的话至少要十来日的功夫,要是慢的话,说不定一两年都回不来。”

  贾君子瞬间就把头低了下来,揉着僵硬的脖子,怒视碧云童子:“咋不早说?感情你刚才一直看着我出丑是吧。”

  贾小小也歪着脑袋怒视碧云童子,嘴巴一张一张的,似乎在学贾君子说话。

  两天后,夜晚,月黑风高。

  白骨洞中,石矶闺房之外,贾君子开始搞事情。

  经过两天的筹备,一场火锅盛宴正式开始了。

  锅和调料都是贾君子从地球带来的,彩云童子贡献了一块火玉代替了电磁炉,装满汤料的火锅放在上面不一会就咕嘟咕嘟的沸腾了。

  瓜果蔬菜由碧云童子负责供应,洗得干干净净放在篮子里,随时等着下锅。

  石矶的坐骑是一只很大很大的鸟儿,贾君子初见的时候以为是变异的野鸡,后来才从碧云口中得知,这是一只青鸾,含有凤凰血脉的神禽。

  贼凶贼凶的,实力堪比天仙。在骷髅山,除了石矶和马元,就数这只青鸾战斗力最强。

  贾君子得知这是石矶的坐骑,而是还凶猛的一塌糊涂,眼神立刻就温柔了,这两天没少给青鸾做好吃的,很顺利的征服了青鸾的胃。

  今天吃火锅所用的肥羊就是青鸾贡献的,青鸾也不知从哪抓来了一只山羊,肥嘟嘟的,肉质相当鲜嫩。

  当然,碧云童子和彩云童子之所以这么听话,也是因为这两天被贾君子喂得满嘴流油的缘故。

  现在洪荒还处于比较原始的时期,文明落后。就连繁华的人间,对食物的做法也相当粗糙原始。

  烹饪食物除了火烤就是用白水煮,要是能撒上一把盐就算是美味了。有些生猛的人还保留着吃生肉的习惯嘞。

  像是碧云、彩云这样的仙家童子,嘴馋了也只能采些山间的野果子吃,贾君子随便抛出一袋泡椒凤爪,随随便便用带来的调料烤个肉,就能让他们感受到什么叫味蕾爆炸。

  征服他们简单的不要不要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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